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7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日期:2016-07-29 22:3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拟对4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8日-201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430、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3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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