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保法律法规汇总
日期:2016-08-02 21:53
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漏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
  每天,全市各个污水处理厂都产生大量污泥,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新规,这些污泥的处置都应遵循集中化、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规所针对的污泥不包含工业污泥。据悉,工业污泥的处理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新规明确,污泥处置单位应当采用密闭车辆进行污泥运输,不设中转储存点。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漏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
  污泥产生单
23/3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3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