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2 22:03
他有关有机物、微量元素和重金属项目。
(7)地下水受污染地区: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浓度,适当增加或减少监测项目。如放射性污染区增测总放射性和总放射性;有机物污染地区,根据有关标准增测相关有机污染物监测项目;人为排放热量的热污染源影响区域,增测溶解氧、水温等项目。
(8)在区域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区、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增测水位。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行业地下水监测站的规划、布设、测验、资料整编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其中的监测项目有水位、水量(包括开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