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5 19:57
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7月29日经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措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于1994年12月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作了全面修订。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八章九十一条,针对当前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新增了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和双罚制的事项,大幅提高罚款上限至100万元,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扩大至所有环境保护领域。
发挥政府主导监管作用
据上海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