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规章百余件 我国环保政策与时俱进
日期:2016-08-05 20:00
行为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规定,可以替代《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发布于2012年10月11日,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和监管要求等内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的核心制度,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目前,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模式正在调整,《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已不宜继续实施。
酝酿近十年,环保税立法终于渐行渐近。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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