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5 20:03
15年11月16日关于加快推行青海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印发。意见提出,今后将以城市污水、危险废物为重点,在各地市、重点园区和省属国有企业,先行开展公共环境服务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意见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集中在环境公共服务、工业园区集中治污和重点行业企业治理等三大领域,主要以城市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农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置、社会化环境监测等为重点,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及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