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9 21:24
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带来了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成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因素。
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环境违法情况时有发生,环保部门不能简单一查了之,遇到污染问题应责令停止运行或采取查封扣押。
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相关规定,办案人员认为,在本案中,可要求垃圾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暗管,同时在环保部门监管下,将垃圾渗滤液转运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处置。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