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9 21:24
何确定罚款数额?
本案涉及3根暗管,其中两根管道正在排放污水,且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案人员认为,暗管的数量可以作为自由裁量的依据,但不应对每根暗管分别实施处罚,故本案对私设暗管的偷排行为施以顶格罚款10万元。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