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实施《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6-08-24 22:24
限,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城市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应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确保城市规划区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
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方面,市区、各县市分别自2016年、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对全市26个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6年底前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2017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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