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24 22:24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烟台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省级技术审查、生态红线勘界和落图工作。将重要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与水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重要区域划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做到红线区域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到2020年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实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