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06 22:10
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2017年年底前,完成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及修订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39.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重点河流水质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逐年制定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逐条河流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度总量控制计划,以行政区、县(市)为单位,制定阶段性总量削减方案,建立并逐步完善基于环境质量改善及达标的动态总量控制机制。(市环保局牵头)
40.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以环境质量达标为前提,研究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