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机构“垂管”大幕开启 多个难题待解(附《指导意见》全文)
日期:2016-09-22 11:25
试点工作,并积极做好前期准备。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环境问题类型,结合地方改革基础,对申请试点的省份改革实施方案进行研究,统筹确定试点省份。试点省份改革实施方案须经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河南、江苏等省已拿出相应工作方案。河南省专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环保厅有关人士透露,相关方案已报批。
日前出台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也确定,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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