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6 21:25
运行费用由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市对主城区以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由市市政委核定污泥处理处置量,市财政局按8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助。
两江新区污泥处理处置方式、设施建设内容与资金参照主城区以外区县(自治县)有关标准执行。
四、工作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牵头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监督污水处理企业、污泥处理处置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核定污泥产生量和处理处置量;负责与主城区污泥运输、处理处置企业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