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5 22:27
业排放贡献、污染贡献为基本分配原则,分配区域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最终得到各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总量分配方案,提出重点行业排放总量控制上限的建议,确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阶段性目标和环境准入的原则要求。四是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总量管控原则和措施。提出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不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改善环境质量的总量管控措施。当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超标或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已超出总量管控要求时,应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和减排措施。必要时,可提出暂缓区域内新增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