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划入水源准保护区 不得新建水体污染项目
日期:2016-11-28 22:58
结合石景山区实际情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保护区划定后,将设置醒目标识,同时将对保护区采取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
石景山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位于北京市第三水厂的准保护区范围内,为了保障保护区水源,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石景山全区均被纳入准保护区范围,将不再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未来,石景山区还将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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