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5 22:39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甚至一级A标准;为控制排污总量,废水回用率也逐步成为硬性要求,有的地区印染废水回用率要求达到50%以上。2012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订后,各排放限值均在原标准(1992年版)上加严。如1992年版标准规定,COD、BOD5、NH3-N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80、 60、25 mg/L,对总氮和总磷没有明确要求;而2012年版COD、BOD5、NH3-N的排放限值分别提高至100、25、12 mg/L,且对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限值明确要求为20、1.0 mg/L。
排放提标及回用对印染废水的治理观念及技术革新产生了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