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7 22:35
严重浪费能源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施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耗能单位监察和对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结果,鼓励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强制性能效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产品标准中的节能环保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