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05 21:51
66-2005)中规定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制(粪大肠菌群数5000个/L)。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检测报告等证据为凭。
北大口腔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市环保局于2016年11月29日告知北大口腔医院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北大口腔医院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北大口腔医院于2016年11月29日向市环保局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对采样污水排口是否为总排口提出异议。
经复核,北大口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