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20 11:59
各级环保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异动,全年省、市(州)、县(市、区)及各类管理区、开发区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保持稳定,机构数量、人员编制及基本职能无重大变化。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加强乡镇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因全省乡镇区划大规模撤并减少约25%,乡镇环保机构增长速度相对减缓,但覆盖了全省约43%的乡镇,乡镇环保机构服务能力总体增强。2016年,我厅撤销污染防治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设立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处。对厅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调整,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环境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