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2-10 22:57
北京市环保局2月8日发布公告称,北京将启动火电、造纸行业和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及水泥、钢铁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
同时,从2017年7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北京市需要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以下范围:
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适用范围内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以及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其中自备电厂所在企业仅包括适用以上标准的设施(蒸汽仅用于供热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