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与GCF签署认证主协议
日期:2017-03-17 17:31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与绿色气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GCF)近日签署认证主协议,正式成为GCF全球48家执行机构之一,也是中国首家GCF国家执行机构。
这是对外合作中心继2015年成为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执行机构之后,再次成功获批为国际性基金的执行机构。
自1989年成立以来,对外合作中心形成了以履行环保国际公约、开展双边多边环境项目合作、加强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为主,以环保国际咨询和服务为辅的三主一辅业务体系。中心执行的履约和GEF项目,涉及农业、林业、冰箱和空调等制冷家电制造、化工、能源、建筑、交通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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