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向瓯江倾倒数千吨危险废物
日期:2017-03-21 21:16
等人作为污染治理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在前后长达数月的时间里多次向瓯江直接倾倒化学污泥约4200吨,非法获利达168.24万元。
□环保企业污染环境被罚200万元
■公司和公司董事长退赔违法所得
此案一审由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理。
2016年7月,龙湾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但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和江某等人对一审结果不服,认为量刑过重,便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后认为,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和江某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结伙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对于量刑,温州市
7/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4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