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日期:2017-03-23 22:08
制定具体的污染源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治理目标、季度进度要求和具体措施,实行挂图作战。
(二)组织实施。2017年4月1日-11月30日,各有关企业及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定期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按照治理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进行检查验收。省环境保护厅将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和单位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十大污染源治理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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