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日期:2017-03-23 22:08
组织,相互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专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治污任务不折不扣完成。环境保护部门及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督促力度,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三)强化宣传,严肃追责。各地要对污染源治理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对治理成效显著的企业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十大污染源治理阶段性成果,要在贵州生态日活动中晒成绩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治理工作不配合、甚至弄虚作假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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