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船”牵出特大污染环境案: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倾倒危废被罚200万
日期:2017-03-27 13:40
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中金岭南环保公司罚金200万元;判决江某等11人不同刑期,其中江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获刑的被告人中,除江某外,其他人有承包者,有负责运输的,有负责倾倒的,甚至还有船夫。
另外,法院还责令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和江某退赔违法所得168.24万元,退赔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一裁定为终审裁定。
8/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6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