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正式落地,上海昨颁发首证【附许可证实施细则】
日期:2017-06-06 22:39
等。
(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可只包括(一)以及(二)中的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
第十条 (许可排放污染物种类)
本市固定污染源许可排放污染物种类包括: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第一类污染物等水污染物。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
(三)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四)噪声。
环保部门核发许可证时,应当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实际监测结果确定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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