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540吨工业污泥跨省倾倒至江苏 14人获刑
日期:2017-07-12 22:34
境行为的发生。被告人姚某等14人累计收集、运输、丢弃5540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致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经评估达286万余元,各人所参与非法处置有害工业固废致使公私财产损失均在三十万元以上,根据《环境污染司法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其中,被告人姚某、竺某、蒋某的行为致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属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杨某、翟某、史某、倪某、田某、顾某、吉某海、吉某辉、王方某、李某、王培某的行为致公私财产的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属严重污染环境。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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