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监察局通报7起环保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问题
日期:2017-07-17 22:43
记王鲁林、矿产管理科科长彭冲、星村镇副镇长彭勇、星村镇国土所所长岳勇因对非煤矿山整治监管工作不力被问责。2015年3月,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意见》。泗水县国土资源局未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意见,也未向县政府提出关停不达标非煤矿山的建议,并违反市政府要求对5家花岗岩石材厂延期关停。王鲁林作为分管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彭冲工作措施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泗水县星村镇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赵家庄矿未经批准,存在越界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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