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印发
日期:2019-03-18 17:40
质含量很高,且有可供利用的工业窑炉情况下,可优先将工业窑炉协同焚烧作为污泥的阶段性处理处置方案。若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在较长时期内不可能无害化时,应规划建设独立的干化焚烧系统作为永久性处置方案。
多渠道拓展污泥综合利用和处置方式。鼓励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理处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应采用永久性处置设施为主,协同处置为辅的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布局方式。严格禁止采用堆肥方式处理有工业废水接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禁止预处理不达标的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降低污泥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含量。加强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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