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2-18 17:40
公司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回购后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截至2018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