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4-09 09:26
评估报告,认定涉案固体废物含铬、铜、锌、镍、铅、锡、砷、汞等重金属,属于有毒物质,此次非法填埋工业污泥致公私财产损失约人民币70万元。
2017年11月23日,被告人刘某因本案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2017年12月1日,被告人周某在镇江市被抓获归案,二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周某、刘某非法处置工业污泥分别获利8000元、27000元。
在本案审理阶段,被告人刘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27000元,为修复生态环境自愿交纳修复费用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