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06 17:02
总股本的3.37%;甲3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8,525,801股股份,占其个人持股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91%;甲4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6,620,651股股份,占其个人持股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21%;甲5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6,537,083股股份,占其个人持股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甲方将标的股份共计337,299,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交易目的)。
如过渡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转让数量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转让数量=协议约定转让数量*(1+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