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子公司中国城乡32亿受让碧水源10.71%股份
日期:2019-05-06 17:02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办理质押登记申请。

(2)乙方在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5日内向甲1、甲2支付标的股份转让的预付款,具体包括:将181,104,664.32元资金支付至甲1指定的银行账户,将618,895,335.68元资金支付至甲2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将该预付款专门用于:a.甲1解除标的股份的质押;b.甲方缴纳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款。
(3)甲方应在乙方向甲1及甲2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预付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款的缴纳,同时甲1完成标的股份的解质押手续。
(4)在甲方完成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款的缴纳及甲1完成标的股份的
18/4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7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