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17 13:39
托鉴定的污泥),依据《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号),符合申请危险废物鉴定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委托鉴定的污泥危险特性组织了鉴定,形成如下意见:
根据《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好氧生化处理剩余污泥危险废物鉴别报告》(以下简称《鉴别报告》)及《鉴别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委托鉴定的污泥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所检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相关限值,不具有相应危险特性。据此,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委托鉴定的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