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4 23:25
机组、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
二是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医药企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偷排废水、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行动将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