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14 20:02
监察局针对陕西省105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现场取样送检,结果显示,105家污水处理企业中,超标排污57家,占到陕西省污水处理厂的54%。其中,渭河流域的污水处理企业情况不容乐观,超标排放达到26家,占渭河流域58家污水处理厂的44.8%。
按照2011年出台的《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渭河流域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必须达到国家一级A类标准才能达标排放,这个标准是目前国家对污水处理企业设置的最高标准。其中,COD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上限值分别为50毫克每升和(5)8毫克每升(夏季执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