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5 17:06
长时间反复排查,才锁定槽罐车的。
三是证据固定难。这次是倾倒的过程中被抓了现行,才能锁定排污证据。要是全部排放完了,取证就比较困难。因为下水道的水,本来就比较复杂。
四是损害结果鉴定难。本案我们进行损害评估,就面临无法准确地判断对下水管网的腐蚀、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导致停产的损失、生态环境的损失。因为虽然可以固定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排放了20多车,但并不能完全排除还有别的未抓到的排放行为。
五是假借合同转嫁环境治理责任。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违法的勾当。这个案子很典型,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类似的环境犯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