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剧毒废水入管网 嫌疑人被批捕
日期:2013-06-25 17:06
条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第四百零八条规定了环境监管失职罪。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6年解释》),对上述环境污染犯罪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调整为污染环境罪。
如果按照1997年《刑法》和《2006年解释》,能否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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