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8 23:50
云南省近日下发了《云南省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存在未运行、超标排放、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的10家污水处理厂实行省级挂牌督办。
《通知》要求,云南省各州、市政府在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中,要结合各地实际,高标准抓好4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