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9 13:17
产废水,底部私设可人为操作的金属管道排口,将生产废水通过暗道直接排入小江,2012年4月14日被东川区环保局行政处罚,今年4月27日被昆明市环保局予以行政处罚。案发后,通宇选矿厂自愿交纳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30万元。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对被告单位处以50万元罚金;对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罗兴华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零6个月,判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张勇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处罚金2万元;张建良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后,被告单位及3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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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