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业污水走暗管排珠江
日期:2013-12-12 22:31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出台后,环境违法入罪门槛大大降低,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
根据该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等十四种情形,都可以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些企业向河流排污,导致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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