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12 17:25
域,规定了排放要求更高的水污染物特别限值。其中,重金属(总铬、六价铬)等毒害性较强的污染物直接、间接排放执行相同限值。对于直接排放的制革企业和毛皮加工企业,规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值。以现有企业为例,制革企业氨氮直接排放限值为35毫克/升,而毛皮加工企业氨氮的直接排放限值为25毫克/升。对于间接排放的企业,加严了大部分污染物指标(如COD、BOD5、氨氮等)的排放要求。
还有就是结合制革过程的特点,增加或完善了部分污染物指标。李杰解释说,例如考虑到制革过程中大量产生皮胶原蛋白,水解后成为有机氨氮、硝酸氮和亚硝酸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