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法
日期:2014-02-20 14:50
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重新申领。
逾期不进行审验的执法证件即刻失效并转入休眠期。在休眠期内提交审验申请的,可重新激活后使用。休眠一年后仍未提交审验申请的,自动注销。
■怎么补发与换发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持证人遗失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后,应当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由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逐级报告至发证部门。发证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予以补发。新证件审验基准时间为新发放之日。
持证人职务发生变更时,应向同级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并交回原证。同级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网络提出修改申请,经发证部门审核后发放新证。如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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