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法
日期:2014-02-20 14:50
考试内容,以提高培训效果。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培训管理,严格课程和考场纪律。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修改考试成绩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每次培训考试的原始试卷应保存至少一年,环境保护部将适时进行抽查和复核。
■如何审验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为做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确认工作,并综合考虑现有年审制度所形成的巨大工作量,《办法》在第十六条规定:环境监察执法证件每两年审验一次。持证人所在单位应当将证件统一报送发证部门审验。逾期未审验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自行失效;经审验不合格的,由发证部门收回环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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