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修《环保法》还是先改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日期:2014-03-12 21:21
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罗丽认为,从立法技术来看,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设置应与前五章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具体而言,从《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三审稿)来看,第二十二条虽然规定了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考核对象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

  但是,在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并未明确规定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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