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06 23:00
政府购买服务衔接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及承接主体资质条件标准等配套文件;后续还将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是明确购买内容。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以社会公众为直接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以及政府履行职责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三是规范主体范围。将购买主体扩展到全部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鉴于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将这些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项目纳入规范范围,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