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原环保局局长获刑两年
日期:2014-06-10 22:06
的规定和要求安排生产。事后,唐传城等人向莫思坚进行了汇报。
2013年4月份,莫思坚、唐传城在工作中再次发现汇威厂新建的铅、铟生产线已接近竣工即将投产。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平桂分局发出文件要求汇威厂立即停止建设,未取得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此后,莫思坚既没有召集本局人员讨论对汇威厂的处理,也没有责成有关部门向上级及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唐传城既没有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也没有再对汇威厂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2013年6月23日,莫思坚在明知道汇威厂没有整改、不符合换发排污许可证条件且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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