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原环保局局长获刑两年
日期:2014-06-10 22:06
任污染源。此次事件造成贺江合面狮段水面出现大面积的死鱼,经监测,贺江水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死鱼内脏经依法送检检测出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镉,严重威胁了贺江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
当天,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思坚、唐传城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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