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江镉污染元凶再肇事 一再抗法只因罚得少
日期:2014-10-01 21:27
近日,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矿业)拉么锌矿在未经许可和不具备排污条件的情况下,非法排放重金属镉锌浓度超标废水的新闻引发公众关注。在2012年2月震惊全国的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中,金河矿业就是两家主要的肇事企业之一。
2013年7月,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2012年龙江镉污染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金河矿业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该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余阳先等3名高管被判刑并处罚金。
法律的惩处显然并没有让这家企业长记性。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透露,今年7月15日和7月30日,河池市环境保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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