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 (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4-12-03 19:54
下文为征求意见稿原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
第四章 特许经营者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实施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稳定经济增长、持续改善民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条 【特许经营定义】本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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